​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就《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答记者问
教育部
2022-02-15 09:59:45 | 分享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就《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答记者问
教育部
2022-02-15 09:59:45

近日,教育部印发了《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以下简称《评估指南》)。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就《评估指南》有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1.请问《评估指南》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一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都明确要求,国家制定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各省(区、市)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标准。二是提高学前教育质量的迫切需要。经过连续实施三期行动计划,学前教育实现了基本普及目标,迈入全面普及和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迫切需要加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发挥好质量评估的引领、诊断、改进和激励作用,引导各类幼儿园树立正确的质量观,科学实施保育教育。三是深化学前教育评价改革的必然要求。长期以来,各地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普遍存在“重结果轻过程、重硬件轻内涵、重他评轻自评”等倾向,难以适应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亟待从国家层面出台指南,强化科学导向,加强规范引导,推动各地健全科学的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

2.请介绍一下《评估指南》的研制过程?

答:我们组建了由高校学前教育专家、学前教育行政干部、教研员、骨干幼儿园园长参加的专家团队,从理论与实践层面开展研究论证和文件起草工作。一是组织专题研究。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课题组,全面梳理了各省(区、市)的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标准和指标体系,对美、英、德、澳、法等国家和地区的学前教育评估标准进行了比较研究,总结和学习借鉴已有经验。二是深入开展调研。多次赴基层开展实地调查,分析了解幼儿园保教质量现状,召开20余场座谈会,广泛听取高校专家、行政人员、教研人员及园长教师等不同层面的意见建议。三是认真研制文本。在前期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评估指南》的研制思路、基本原则、评估内容与方式,特别是围绕幼儿园保教特点、质量评估价值取向、指标体系进行了多次研讨,反复修改,形成了指南文本。四是广泛征求意见。初稿形成后,召开多次座谈会,征求学前教育专家、行政、教研人员及一线园长教师的意见建议,广泛征求各省级教育部门的意见,并根据各方意见做了多次修改完善。

3.请问《评估指南》起草的基本思路是什么?

答:《评估指南》立足建立科学评估导向,促进幼儿园保教质量提升,在研制过程中总体把握以下几点:一是体现引领性。坚持社会主义办园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幼儿园树立科学的保教质量观,尊重幼儿年龄特点和发展规律,推动幼儿园不断提升科学保教水平。二是体现针对性。聚焦落实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的培养目标和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的重点任务,着力扭转地方幼儿园质量评估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幼儿园保教质量。三是体现发展性。充分发挥教育评估的引导、诊断、改进、激励功能,强化过程评估,重点关注保育教育过程质量,关注幼儿园提升保教水平的努力程度和改进过程,支持幼儿园自我诊断、自我完善、自我提升。四是体现操作性。对评估的重点内容、关键指标和具体考查要点,以及评估方式、组织实施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为地方具体实施提供了可操作的指引,确保导向清晰,解决实际问题。

4.请问《评估指南》提出哪些重点评估内容?

答:《评估指南》以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为导向,聚焦幼儿园保育教育过程质量,围绕办园方向、保育与安全、教育过程、环境创设、教师队伍等五个方面提出15项关键指标和48个考查要点。在办园方向方面,围绕“党建工作、品德启蒙、科学理念”提出3项关键指标和7个考查要点,旨在加强党对学前教育的全面领导,促进幼儿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确保社会主义办园方向;在保育与安全方面,围绕“卫生保健、生活照料、安全防护”提出3项关键指标和11个考查要点,旨在促进幼儿园加强卫生保健与安全防护工作,确保幼儿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在教育过程方面,围绕“活动组织、师幼互动、家园共育”提出3项关键指标和17个考查要点,旨在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要求,促进师幼有效互动,构建家园共育机制,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发展;在环境创设方面,围绕“空间设施、玩具材料”提出2项关键指标和4个考查要点,旨在促进幼儿园创设丰富适宜、富有童趣、有利于支持幼儿学习探索的教育环境;在教师队伍方面,围绕“师德师风、人员配备、专业发展和激励机制”提出4项关键指标和9个考查要点,旨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激励教师爱岗敬业、潜心育人。

5.请问《评估指南》对评估方式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评估指南》着力从三方面改进优化评估方式,切实提高评估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一是突出过程评估。针对幼儿园质量评估中重终结性结果评判、轻保教过程考察的问题,强调聚焦保育教育过程及影响保教质量的关键因素,通过对班级师幼互动情况、对保教实施过程中教职工的观念和行为的专业判断,着重考察幼儿园对《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具体落实情况,激励促进幼儿园不断发展提高。二是强化自我评估。针对幼儿园被动参与、难以发挥评估的激励作用问题,强调将自评作为提升教师专业能力的常态化手段,通过教职工深度参与,建立幼儿园自我诊断、反思和改进,外部评价激励引导的良性发展机制,切实转变园长教师的观念和行为,提高保教实践能力。三是聚焦班级观察。改变过去把关注点放在材料准备,评估过程走马观花,幼儿园忙于打造材料不堪重负的做法,在班级观察时间上强调不少于半日的连续自然观察,在观察的覆盖面上,强调不少于各年龄班级总数的三分之一,确保全面、客观、真实地了解幼儿园保育教育过程和质量,提高评估的实效性。

6.请问如何组织实施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

答:《评估指南》充分考虑各地的实际情况,对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实施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求各地建立党委领导、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牵头、部门协同、多方参与的组织实施机制,完善评估标准,编制幼儿园保教质量自评指导手册,确保评估工作有效实施。二是明确评估周期,对自我评估,要求幼儿园每学期开展一次,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保教工作和自评的指导。对外部评估,要求县级督导评估依据所辖园数和工作需要,原则上每3—5年为一个周期,确保每个周期内覆盖所有幼儿园。省、市结合实际适当开展抽查。三是强化评估保障,要求各地提供必要的经费,建立专业的评估队伍,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实施。四是加强激励引导,强调将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结果作为对幼儿园表彰奖励、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扶持等方面工作的重要依据。同时,认真总结推广质量评估工作的典型经验,积极营造有利于促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7.请问实施《评估指南》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幼儿园保育教育与义务教育学校和高中的系统学业学习有本质上的不同,实施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应注意把握好两点:一是尊重学前教育规律和特殊性。学龄前儿童的学习以直接经验为主,主要是在日常生活和游戏中学习。因此,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强调尊重幼儿的学习特点和成长规律,珍视幼儿生活和游戏的独特价值,有针对性地创设环境和条件,支持和引导每个幼儿从原有水平向更高水平发展,不做专门的幼儿发展结果评估,在实施中应充分尊重学前教育规律和特殊性,严禁用直接测查幼儿能力和发展水平的方式评估幼儿园保教质量,以免引发强化训练的非科学做法,加剧家长和社会焦虑。二是处理好与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的关系。目前各地普遍开展了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和保教质量评估,应注意做好区分定位。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作为单纯的外部评估,主要是针对薄弱幼儿园,解决规范问题,侧重于基本办园条件和办园行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强化自我评估,聚焦保育教育过程及影响质量的关键要素,主要解决质量提升问题。在实施中应注意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既要有效促进幼儿园保教质量提升,又要注重统筹实施,避免重复评估,切实减轻基层和幼儿园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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